四川农村养殖信息网 (四川农村养殖用地新政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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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归纳为以下目录
农村圈地搞养殖需要什么手续?
农村养殖业扶持政策
四川农村主要生产哪些农产品
中央对农村种植有啥优惠政策
农村圈地搞养殖需要什么手续?
根据国土资源部、农业部《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》(国土资发[2007] 220号)其中有规定: (一)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,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,需经乡(镇)人民政府同意,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,进行审核备案。 (二)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,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,乡(镇)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,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。涉及占用耕地的,要签订复耕保证书,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;原址不能复耕的,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。 (三)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,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,县(市)、乡(镇)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,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。其中,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,应签订复耕保证书,原址不能复耕的,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;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,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。 (四)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、《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,以出租、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,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,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。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,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,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,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。
农村养殖业扶持政策
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一是加大对农业的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方面的投入,降低农民的经营成本。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各项直接补贴。种粮补贴、良种补贴、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这四项补贴今年预计将增加到1200亿元左右,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3.2亿元。三是提高政府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水平。每斤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格比上年提高了0.13元,早稻达到90元/百斤,中晚稻92元/百斤。四是增加政府的储备。减少市场的流通量,使供求达到平衡,从而使价格处于合理的水平。同时鼓励商业、企业、加工企业增加商业性的储备。五是合理调控进出口,保证国内粮食的供求平衡。六是大幅度提高了政府土地出让收益、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,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,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。七是落实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。对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进一步界定清楚,并且保障其权益;对承包地地块的确权、登记和颁证。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,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,不得改变土地用途,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,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。八是加大力度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。支持企业多留用农民工,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,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,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。九是继续落实生猪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政策,扩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实施范围。继续落实奶牛良种补贴、优质后备奶牛饲养补贴等政策,实施奶牛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,着力扶持企业建设标准化奶站,确保奶源质量。
四川农村主要生产哪些农产品
四川农村生产的农产品很多。主要的有:①粮食:水稻、玉米、小麦、红苕(北方叫白薯,有的地方也叫红薯);②蔬菜:白菜、青菜、牛皮菜、羊角菜、大头菜、菠菜、苋菜、藤藤菜、花菜、油菜头、红萝卜、白萝卜、土豆、青豆、四季豆、江豆、南瓜、东瓜、土儿瓜、丝瓜、苦瓜、等等;③畜产品:猪(四川是产猪大省,曾经有猪粮安天下之说)、羊、兔、牛肉(包括牦牛肉),以及鸡、鸭、鹅、鹌鹑。另外兔毛和牛、猪、羊皮也有可观的产量。近年来奶及奶制品发展也很迅速。④林产品:木、竹以及林下产品包括各种菇类、菌类产品,如木耳,等等 ⑤水产品:各种淡水鱼(包括天然的和大量人工养殖的),近年来蟹、虾也有较大规模的养殖; ⑥水果:柑橘、梨、桃、李、杏、枇杷、葡萄、苹果、石榴等等。
中央对农村种植有啥优惠政策
(一)为农业生产服务方面的税收优惠。对农牧业机耕、排灌、病虫害防治、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,以及家禽、牲畜、水生动物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;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产前、产中、产后服务的乡村农技推广站、种子站、农机站、气象站等单位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。(二)农民依法开发荒地、滩涂的税收优惠。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用地,免征营业税;承包、购买荒山、荒沟、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、林、牧、渔业生产的用地免征契税;直接从事种植、养殖、饲养业的用地,免征土地使用税;在依法开垦的荒地、滩涂、水面上进行生产取得的农副业收入在一定的期限内免征农业税、农业特产税。(三)农业科研单位培育新品种税收优惠。对农业科研机关、农业学校、农作物良种示范繁殖农场进行农业试验生产的粮食免征农业税;对农副业产品科研、教学单位,在实验试制期间生产的副业产品,免征农业特产税。(四)农业灾歉和社会减免税收优惠。由于我国农业生产水平不高,基本上是靠天吃 饭,因此,在农业税收政策上采取了灾歉减免和社会减免。在农业灾歉减免上,对因灾歉收一成以上不到二成的;减征农业税40%;歉收二成以上不到三成的,减征60%;歉收三成以上不到四成的,减征80%;歉收四成以上的,农业税全免。对因灾造成副业产品减产减收的,酌情减征或免征农业特产税。在农村社会减免上,对农村的革命烈士家属、残废军人、鳏寡孤独、五保户以及贫困户,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农业税、农业特产税。